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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滯留湖北的台灣人,可以告蔡英文違憲嗎?】

滯留在湖北的台灣人民,因為不滿我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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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滯留湖北的台灣人,可以告蔡英文違憲嗎?】

滯留在湖北的台灣人民,因為不滿我國移民署將他們列為「管制入境名單」,計畫要集資向蔡英文總統與其執政團隊提告,主張違反憲法第10條人民居住及遷徙之自由。但是,要怎麼告總統違憲呢?

🎸 大法官解釋怎麼聲請?

解釋憲法,是大法官的工作,依照原來的《大法官審理案件法》第5條規定(現為《憲法訴訟法》第59條,但尚未生效),一般人民若要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,要先依照法定程序提起訴訟,在窮盡訴訟途徑(就是訴訟打到不能再打了),針對最後一個判決當中所用的法律或命令,認為有牴觸憲法,才能提出聲請,請大法官來解釋憲法。

因此,人民要聲請釋憲,需要先經過訴訟,而且聲請對象要針對「判決中所用的法律或命令」,而非總統或是政府!

🎸 可以主動請求政府來接我嗎?

人民要直接請求政府做一件事,要政府有做這件事情的義務與法律依據。
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,如果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,行政機關應該要作為卻不作為,那人民可以在訴願程序後,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行政機關做成特定內容的行政處分。

然而,「撤僑」是指政府透過外交手段,把僑居在其他國家的本國公民接回的一種「外交行為」,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條的規定,外交行為並不適用行政程序法,因此沒有法律明文的權利,去請求政府做成一個撤僑的「行政處分」,也就無法提出行政訴訟,自然就無法獲得判決去聲請釋憲了。

🎸 管制入境有沒有違憲?

雖然目前中國廈門、成都、上海、北京這四個城市有飛機可以飛回台灣,但滯留湖北的人民因中國的政策,沒有辦法離開湖北。但是,往後就算這些滯留湖北的台灣人民可以移動到這四個城市,我國目前仍不允許他們自行搭機返台。

假設這些滯留湖北的人民將來可以自行移動到飛回台灣的城市,卻被管制入境,有沒有違憲呢?

大法官在釋字558號曾表示,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,目的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、遷徙、旅行,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,因此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,不需要經國家許可。但是,如果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,人民入出境之權利,並不是完全不能限制,只是限制必須要符合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。

面對這次的疫情,政府在基於防止傳染病擴大、避免防疫漏洞,不允許滯留湖北的人民自行以「散客」的方式回台,並不是全面禁止這些人遷徙的權利,而是限制遷徙的「方法」,認為從湖北回來的人民應該要透過專機、包機的方式,並且遵守隔離的規定,這樣的做法屬於最小侵害,並且能達到防疫的目的,我們認為符合憲法中的比例原則。

最後,這次疫情中最無辜的莫非是一般人民,期許兩岸有關機關之間的溝通能夠更加順利,早日讓疫情對人民的傷害降到最低。
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00303002856-260407?chdtv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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